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
发布时间:2019-01-16 | 来源: 网络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顺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发展农村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对我省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率先取得突破、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建设条件及建设任务: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高标准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一)建设条件。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突出产业园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引领推动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规划布局合理。
二、主导产业突出。
三、生产方式绿色。
四、增收机制完善。
五、规模经营适度。
六、品牌营销突出。
七、政策支持有力。
八、管理机制健全。
(二)建设任务。参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与要求,结合广东省情农情,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
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
三、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
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核心区。
六、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的样板区。
申报和评审 :
 2019年、2020年每年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建设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统一组织评审,择优筛选确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具有省级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可优先考虑)。
(一)申请数量。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每年可申请建设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同一产业不能重复申报,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申报的产业园建设地点必须在粤东西北地区,并经产业园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不占当地县的指标;特色主导产业带跨县域范围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各市自行确定建设数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申报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垦区经省农垦总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须经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实行省级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以现场核查为主的专家评审方式,择优提出拟建设名单并公示,报省政府审定,报省财政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珠三角地区自筹资金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报省政府同意后,公布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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